歐盟將對進口自中國的太陽能玻璃征收高達42.1%的反傾銷關稅,以遏制對歐洲制造商構成的進口競爭,再次凸顯了中歐在可再生能源領域的緊張關系。
遭遇關稅懲罰的中國出口商包括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和信義光伏產業(安徽)控股有限公司,這些企業被指控以低于成本價在歐盟銷售太陽能玻璃。該種玻璃用于生產太陽能電池板,而后者自身就是影響中國的兩項貿易調查的焦點所在。
28國歐盟貿易主管機構歐盟委員會在官方文報中表示,由于來自中國的傾銷進口產品,歐盟生產商遭受“實質損害”。該項關稅自公告宣布之日(11月27日)起生效,期限為半年,也可能延長5年。
太陽能玻璃是一種主要用于太陽能板的特種玻璃和關鍵部件,同時也是生產其他許多太陽能產品的重要部件。歐盟公告稱,歐盟太陽能玻璃市場價值至少2億歐元,該調查是應歐洲太陽能玻璃制造企業協會的申訴發起的,該協會代表了占歐盟太陽能玻璃產量超過1/4的生產商。
歐委會在公文中表示,2012年中國出口商所占歐盟太陽能玻璃市場份額已經從2009年的6.2%增長至28.8%。臨時反傾銷關稅從17.1%到42.1%不等,視出口商而定。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面臨最高稅率,而信義光伏產業(安徽)控股有限公司則被征收39.3%的懲罰性關稅。
按照歐盟委員會的提議,歐盟政府必須在六個月內決定是否將臨時反傾銷關稅轉變為長達5年的“確定”關稅。
歐委會分別于去年9月和11月啟動對歐盟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及中國企業對歐盟出口金額高達210億歐元,被業內人士稱為歐盟歷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雙反”案件。今年8月,歐盟委員會與中國達成協議,對出口至歐盟的中國太陽能電池板設定最低價格和總量限制,直至2015年底。
附:
信義光伏產業(安徽)控股有限公司 39.3%
浙江和合光伏玻璃技術有限公司 32.3%
浙江嘉福玻璃有限公司 42.1%
福萊特光伏玻璃集團有限公司 42.1%
上海福萊特玻璃有限公司 42.1%
河南裕華光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17.1%
河南安彩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38.4%
河南思可達光伏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38.4%
中航三鑫太陽能光電玻璃有限公司 38.4%
海南中航特玻材料有限公司 38.4%
無錫海達安全玻璃有限公司 38.4%
東莞南玻太陽能玻璃有限公司 38.4%
皮爾金頓太陽能(太倉)有限公司 38.4%
淄博金星玻璃有限公司 38.4%
諾萬特克玻璃有限公司 38.4%
其他所有公司 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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