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墨開采對環境的污染非常大,在黑龍江雞西,石墨的過度開發,已經不是僅僅污染空氣和地下水,當地的生態環境已經遭受到了嚴重的破壞。
從雞西“黑金”污染的嚴重程度來看,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在“黑金”拉動本地經濟的過程中,污染的蓋子被捂得嚴嚴實實,“直到今天,這里的村民對于上游礦廠尾礦管道出現滲漏的問題,也是毫不知情,他們每天依然喝著漂著油光的被污染的水”。
環境被污染,生產企業難逃其責。因為污染給群眾造成侵權損害的后果,污染行為是否構成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去年6月18日發布了《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就環境污染犯罪的構成要件、刑罰處理等進行了明確,當地司法機關應主動介入,查實有關情況,一旦涉嫌犯罪,應嚴格依法打擊。
環境被污染,也暴露出當地監管部門的缺位。造成監管缺位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一是唯“GDP”式的發展思路,一切以發展為主,要發展不要環境,讓監管部門想為不敢為,放任污染情形的進一步惡化;二是趨利性執法,對污染企業的行為以罰款為主,對污染整改督促落實不到位,甚至一罰了之,對污染的整改措施不聞不問;三是監管部門主觀上監管失職、客觀上監管技術未跟上導致監管不到位等。無論是哪種情形導致的監管缺位,都是不能容忍的。當地政府部門要啟動問責機制,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處理;因為失職瀆職導致犯罪的,更不能姑息,不能放縱。
4月2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了《環保法》修訂案,號稱“史上最嚴”《環保法》將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雞西“黑金”污染事件雖不能適用新的《環保法》來處理,但是要根據現有的法律法規,全面揭開污染背后的蓋子,全面追責,一查到底。雞西“黑金”污染的教訓再一次敲響了“要發展更要青山綠水白云”的警鐘,政府部門、生產企業乃至全社會都該為此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