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編號:豫新輝縣制造[2014]01961
預先核準名稱:輝縣市中泰磨料模具制造有限公司
經核查,你單位申請備案的年產30萬套石墨模具項目,項目不屬于《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1年本)》規定的限制類和淘汰類項目,準予備案。
備案內容如下:
一、建設地點:河南省輝縣市產業聚集區金河小屯英達路路西
二、建設主要內容:租賃輝縣市輝瑞軸承有限公司廠房、倉庫、辦公室等1000平方米,不需要新增土地,不需要辦理土地手續,建設規模:共租新建年產30萬石墨模具綜合項目。該項目利用國內先進工藝技術,工藝技術:外購高純石墨、電碳、電極等原材料。經切割—粗磨—細磨—起槽—組合—成品包裝;主要設備有臺鉆、機床、切割機、粗磨機、起槽機等。該項目無污染,無廢水排放,耗能低,并能夠解決當地勞動力20余人,具有較好的市場及社會效益。
三、建設起止年限:2014年10月 至 2015年02月
四、總 投 資:350萬元 ,其中: 企業自籌350萬元, 國內銀行貸款0萬元, 其它資金0萬元。
2014年11月05日
備注:
1、企業持本備案確認書辦理土地、規劃、環評、能評、施工許可(開工報告)等項目開工前依法依規所需的全部手續。
2、備案內容系企業自行填寫,備案機關僅對項目是否符合產業政策進行了審查,對其他內容應由相關機關依法獨立進行審查并辦理相關手續。
3、符合備案辦法第十六條、十七條規定情形的,此備案確認書自動失效。
4、此備案確認書自出具之日起兩年內有效(若項目在有效期內已開工建設,備案確認書在兩年后繼續有效),有效期屆滿30日前,提出申請,經備案機關同意可延長一年。
5、此備案確認書必須打印制作,不得人工填寫,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