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歐委會發布官方公告,決定對來自第三國的部分進口鋼鐵產品實施事前監管措施。公告稱,根據歐盟2015/478條例規定,如進口產品對歐盟產業造成損害威脅,出于歐盟利益考慮,可對該產品采取事前監管措施。
公告指出,2012年至2015年,歐盟鋼鐵產品進口增長32%,進口價格下降了17%。近年來,全球鋼鐵產能快速增長,其中大量來自中國新建產能。受經濟下行和國內需求下滑影響,全球鋼鐵出口激增(主要來自中國),并壓低了全球鋼鐵價格。2015年中國鋼鐵出口歐盟占其出口總量的10%,占歐盟進口總量的30%以上。
公告稱,鑒于目前進口形勢、歐盟鋼鐵產業脆弱性及需求不振的情況,如果歐盟鋼鐵需求所有恢復,目前和將來的過剩產能將會再度沖擊歐盟市場,這事實上已給歐盟鋼鐵生產商造成了損害威脅。因此,歐盟鋼鐵產業要求對部分進口產品實施事前監管,以能迅速分析評估第三國進口產品趨勢。
被監管產品范圍為海關稅則號7208至7306項下,以及7202、7307和7318項下部分產品;且進口量大于2.5噸。進口商需向各國主管部門申請獲得監管文件,并按要求提交進口數量和價格等信息。該措施將于公告發布21個工作日后開始實施,實施期限截止至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