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針對部分企業在我市重污染天氣管控期間未執行減產限排污染物指令的違法行為,三門峽市環境攻堅辦、市環保局依法對三門峽明珠電冶有限公司和三門峽市三郎電氣有限公司部分生產設施實施了查封扣押。
據了解,三門峽明珠電冶有限公司生產范圍為電容剛玉及剛玉砂生產加工和銷售。2018年12月13日10時許,市環保局執法人員在對該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期間,該公司未按應急預案要求進行減產限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規定,執法人員對該公司一號冶煉爐高壓控制柜等部分生產設施、設備采取查封措施。三門峽市三郎電氣有限公司主要產品為銅退火設備,2018年12月15日上午11點40分,生態環境部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組執法人員在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減排措施中噴漆車間不得生產的要求,噴漆車間仍在進行噴漆作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九十六條有關責令企業停產或者限產等應急措施之規定。市環保局執法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條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規定,對該公司噴漆車間實施查封、扣押。
冬季是霧霾高發期,也是大氣污染防治攻堅的關鍵時期。為應對污染天氣,我市各級各部門積極行動,嚴格執行管控指令,遏制污染排放,污染攻堅任務十分艱巨。市環境攻堅辦要求各企業負責人要高度重視環保工作,提高政治站位,以對人民群眾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不折不扣地執行管控指令,減小污染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