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2日,美國商務部發布公告,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Electrolytic Manganese Dioxide)發起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與此同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發起第三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調查,審查若取消現行反傾銷措施,在合理可預見期間內,涉案產品的進口對美國國內產業構成的實質性損害是否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利益相關方應于本公告發布之日起10日內向美國商務部進行應訴登記。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7月2日前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回復意見,并最晚于2025年8月13日就該回復意見的充分性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交評述意見。
2007年9月12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進行反傾銷調查。2008年8月11日,美國商務部對該案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
2013年9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發起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調查。2014年2月3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第一次反傾銷日落復審肯定性終裁。2019年12月2日,美國商務部對原產于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啟動反傾銷第二次日落復審調查。2020年3月20日,美國商務部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第二次反傾銷快速日落復審終裁。2020年6月9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對進口自中國的電解二氧化錳作出第二次反傾銷日落復審產業損害肯定性終裁。涉案產品的美國協調關稅稅號為2820.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