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反傾銷案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披露(參見第2025/434/AD27R1號公告),裁定若取消現行反傾銷稅,將導致涉案產品的傾銷以及該傾銷造成的產業損害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建議繼續對涉案產品征收第218號決議確定的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涉案產品為外直徑不超過650毫米(含),橫截面為圓形的無縫耐腐蝕不銹鋼管。涉案產品的歐亞經濟聯盟稅號為7304491000、7304499301、7304499309、7304499501、7304499509、7304499900。
利益相關方應于2025年5月5日(含)前提交案件評述意見。
2018年9月4日,歐亞經濟聯盟對原產于中國的無縫鋼管啟動反傾銷調查。2019年9月17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該案作出肯定性終裁,建議對涉案產品加征15.50%反傾銷稅。依據歐亞經濟委員會第218號決議,歐亞經濟聯盟自2020年2月1日起對中國無縫鋼管征收15.50%反傾銷稅,有效期為五年,至2025年1月31日止。2024年9月25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對該案啟動第一次日落復審調查。2024年12月20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將現行15.50%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至2025年9月24日(參見2024年12月17日第145號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