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日前印發《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工作方案(2025年版)》,旨在通過創建全國醫養結合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引導更多社會力量積極參與,不斷擴大和優化醫養結合服務供給,提高醫養結合服務能力和水平,更好順應老年人健康養老服務需求。
該工作方案明確了醫養結合示范項目創建工作的創建目標、創建范圍、創建標準、工作流程。每2年開展一次評估,每次命名示范縣(市、區)、示范機構各100個左右,2030年完成創建工作。
全國醫養結合示范機構的創建標準是:運營滿5年及以上、近2年入住率達到實際運營床位的65%及以上,能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適宜的預防期保健、患病期治療、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期安寧療護一體化的醫養結合服務,入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占比超過65%。在滿足以上條件的基礎上,優先推薦符合以下條件的機構:開展老年人健康和需求綜合評估,建立老年人電子健康檔案,醫療和養老服務提供者共享綜合評估結果;開展健康教育、健康管理,對老年疾病開展早期干預,預防或減緩失能失智;開展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為老年人家庭照護者提供心理干預、培訓和支持;注重發揮中醫藥特色和優勢,推廣中醫適宜技術,為老年人提供中醫體質辨識、中醫藥診斷治療、康復護理、養生保健、健康管理等服務;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醫養結合服務質量和效率。
國家衛生健康委要求,對示范縣(市、區)和示范機構進行動態管理,如發生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負面事件、違法案件或醫養結合相關政策執行不力、服務水平明顯下降、老年人權益受到侵害等情況,及時按程序取消示范縣(市、區)或示范機構稱號,且3年內不得申請創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