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3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對原產(chǎn)于或進口自越南的合金和非合金熱軋鋼板(Hot Rolled Flat Products of alloy or non-alloy steel not clad, not plated or coated, of a thickness up to 25mm and width up to 2100mm)作出反傾銷肯定性終裁,裁定如下:越南涉案生產(chǎn)商Hoa Phat Dung Quat Steel JSC的反傾銷稅0,越南其他生產(chǎn)商為121.55美元/噸。鑒于目前印度對扁鋼制品征收臨時保障措施稅(參見2025年4月21日印度財政部第01/2025-Customs(SG)號通報),建議對越南涉案產(chǎn)品征收的反傾銷稅為本案裁定的上述反傾銷稅與應繳納保障措施稅(如有)的差額部分。涉案產(chǎn)品為厚度不超過25毫米、寬度不超過2100毫米的無包層、無鍍層或涂層的合金和非合金熱軋鋼板。本案涉及印度海關編碼7208、7211、7225以及7226項下的產(chǎn)品。
2024年8月14日,印度商工部發(fā)布公告稱,應印度鋼鐵協(xié)會(Indian Steel Association, ISA)提交的申請,對原產(chǎn)于或進口自越南的合金和非合金熱軋鋼板啟動反傾銷調查。案件傾銷調查期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15個月),損害調查期為2020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以及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